本文所提及的“互聯網+”營銷,是以互聯網、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為依托所進行的包括市場調研、選擇目標市場、產品開發、產品促銷等一系列與市場有關的企業業務經營活動,也包括互聯網對市場營銷活動所帶來的影響和改變。
廣告是市場營銷戰略的外在表現形式之一,通過廣告傳播,企業的產品定位、目標市場訴求、品牌價值等得以表達。互聯網的新游戲規則對整個市場行業的影響是明顯的。可以說營銷變革催生著廣告的變革,而廣告行業的變化也從另一個角度彰顯著“互聯網+”與市場營銷的動蕩,因此從廣告行業變遷的視角審視“互聯網+”與市場營銷也許不失為一個巧妙的方法。
一、傳播學5W模式
美國著名傳播學者、政治家哈羅德
他認為一次完整的傳播活動應該包括:
誰(Who),
說了什么(Say What),
通過什么渠道(In Which Channel),
對誰(To Whom),
產生什么效果(With What Effects),
分別對應著一個完整的傳播活動中的傳播者、傳播內容、傳播媒介、受眾和傳播效果(如圖)
二、基于5W模式的廣告解構
廣告的本質即傳播。如果把傳播學的“5W”模式分別與廣告傳播和營銷溝通相對應進行解析,就是廣告主、廣告創意內容、媒介、消費者、廣告營銷效果。在“互聯網+”時代,傳播模式的顛覆必定會波及營銷領域,這里的“5W”都將被顛覆。而對于廣告行業而言,大廣告、行業重組、廣告專業運營能力、媒介融合、消費模式變化等方面的問題都將融入“互聯網+”的思維進行重構。
(一)誰?——廣告主和廣告公司
廣告傳播的主體“誰”既包括“個人”也包括“傳播組織或機構”,這是廣告傳播的良好要素。面對互聯網環境的復雜多變、思維模式的變遷、商業模式的日新月異,廣告主和廣告公司都在面臨著互聯網對整個傳統價值鏈的“肌理性滲透”。“互聯網+”呼嘯而來,讓在這些領域里占據一席之地的人看到再一次跳躍的機會,同時也面臨著無所適從和充滿不確定的挑戰。
(二)說什么?——廣告內容
廣告傳播的客體是“說什么”,即“訊息”(或“信息”)。這是廣告傳播的第二要素,也是較重要的要素之一。只有“訴求”對位,才能準確實現營銷溝通。
在信息平權的互聯網時代,信息不再缺乏,面對突如其來、無所不在的廣告信息,如何能夠抓住消費者的眼球,實現流量變現,成為廣告公司共同思考的問題。媒介即信息,媒介也已經成為內容的一部分。
(三)通過什么渠道?——傳播媒介
傳播媒介是信息的傳播載體,媒介特性決定了內容的呈現方式。如果說廣告內容解決了“說什么”的問題,面對互聯網及由互聯網技術生發出的各種新興信息載體,“怎么說”成為同樣重要甚至比“說什么”還重要的問題。因為在互聯網時代,媒介不再是自話自說,更不是以一對多,而是建立在網絡鏈接基礎之上的人際互動、社交網絡和價值創造。
(四)對誰?——消費者
“對誰”在廣告傳播中即廣告信息的接受者。在廣告傳播中,受眾不僅是信息接受者,還是具有消費主權的商品使用者、體驗者、評價者和創造者。在“完全以消費者為中心”的互聯網商業環境中,消費者得到有史以來較高度和全面的重視。而消費者因為網絡平臺的自主、自由、開放和共享,可以進行產品和服務使用的體驗評價,借此通過口碑傳播而加入到營銷大軍中。
(五)取得什么效果?——廣告效果
“反饋”是傳播活動的效果體現,信息接收者接收信息后對傳播者做出反應的過程即是一次反饋。在以數據為“金鑰匙”的互聯網時代,廣告效果評估不再是單向傳播還是雙向互動的簡單討論,廣告效果是基于大數據之上的泛消費者研究,包括基于消費者消費習慣、行為、目標、計劃等數據的綜合評價和考量。“明天我要買什么?”消費者還在思索,商家也許早已預測到。
我是劉志偉,一個有溫度、有態度、有深度,不站隊的營銷人。